【台灣電報記者廖宥婷/台中報導】
台中市議員黃佳恬8日前往台中市警六分局市政派出所報案,指稱其個人社群平台遭網友留言,內容疑涉及性騷擾。警方表示,已依規定受理案件,並完成相關資料蒐證及證據保全作業,後續將依法偵辦。

第六分局指出,警方受理報案後,已完成被害人筆錄製作,並針對相關網路留言內容進行蒐證,後續將依程序調查釐清案情。若查證留言涉及性騷擾、妨害名譽、侵害人格權或其他違法情事,將依法究辦。

警方強調,網路社群平台雖提供言論交流空間,但並非法律規範之外的區域,民眾透過網路發表涉及性騷擾、侮辱、誹謗或侵害他人權益等言論,仍須負擔相應法律責任。

第六分局表示,警方對於各類案件均秉持「勿枉勿縱」原則依法處理,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,同時積極追查相關事證,儘速釐清案件真相。警方也呼籲,民眾使用社群媒體時應謹慎發言,尊重他人名譽與人格權,共同維護理性、安全且友善的網路環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