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記者廖宥婷/台中報導】
近期臺中頻傳行人違規而影響交通安全情形,其中最常見的違規種類包含未依規定穿越行人穿越道、闖紅燈、翻越護欄等行為,行人因一時方便不僅違反交通規則,更造成駕駛人臨時煞車、閃避不及等交通事故,馬路如虎口,切莫因「貪快一步」,卻換來「慢一輩子」的遺憾,將自身置於危險之中,也造成無辜用路人傷亡。
據統計,西屯區自114年1月起至5月中旬,已發生行人交通事故共計151件,較去年同期增加18件,其中屬行人違規肇事者計有34件,較去年同期增加16件;復分析因行人違規而肇事之案件,發現65歲以上年長者計有7件,較去年同期增加5件,增幅高達250%,顯見行人交通事故有增加之趨勢外,高齡者行人違規而致交通事故比例也大幅增加。因此,警方除了於該期間已累積取締157件行人違規,為防制此類事故再度發生,第六分局已於5月初製作宣導哏圖請轄區議員、里長及協勤民力等協助廣為宣導、預告警方將於6月1日起擴大執法力度,針對商圈、學校、年長者晨運或易聚集活動處所周邊等人潮熱區加強取締。
臺中警六分局何安派出所員警於日清晨巡邏時,就曾在轄內傳統市場周邊發現一名65歲老翁行走因貪圖方便,不顧當時紅燈號誌,直接穿越馬路,雖然該時段路上車潮不多,但還是被眼尖員警發現攔下,依法舉發開立新臺幣500元罰單,而遭取締民眾對於自身行為竟遭開罰也頗感驚訝,直言:「這樣也會開罰單?不是很多人都這樣啊!」員警也趁此機會向其說明,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屬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78條所規範之行為,不僅危害自身安全,也可能造成駕駛人閃避不及釀成事故,就算在清晨或人車較少的時段,仍應遵守交通規則,確保自身與他人安全。
第六分局長周俊銘呼籲,穿越馬路請遵守交通號誌,行走行人穿越道,切勿為了「搶快」而心存僥倖,否則一旦發生意外,後果將難以挽回。違規穿越馬路不僅可能害己傷身,還可能讓無辜的駕駛人背負沉重心理壓力甚至刑責,遵守交通規則,是每位市民的責任,更是守護彼此安全的基本共識。